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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12篇

时间:2023-12-20 19:16:18 合同大全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贷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贷款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大写()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

  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对 有限公司持有的 %股权(出资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对 有限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办妥本股权转让合同所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为方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将依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范本条款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报工商局备案,若该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与本股权转让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应以本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本股权转让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股权转让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委托人:,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本人系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兹委托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四川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甲方承诺:截止到年月日,公司所负债务共计 万元,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股权转让后,因甲方债务披露遗漏,导致乙方或公司承担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乙方及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具体债务清单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权利与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协助完成该股权的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 万元违约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产生的税费属于各自应当承担的部分由各自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四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在合同签订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万元,占该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3.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转让予乙方(以下简称该转让),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功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交付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

  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甲方于15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该公司%的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2.支付方式:

(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2)乙方于转让成交之日(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四、甲方声明、承诺和保证

  1.甲方系该公司的合法股东,全权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已经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五、盈亏分担

  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六、费用负担

  本合同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积极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一般规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份,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份,并且甲方转让其股份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份。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份。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二、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股份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三、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份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股份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规定按时支付股份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年月日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公司%的股份(人民币x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万元,该转让价款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即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四、甲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股权转让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股,占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该标的账面价值元,每股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评估后每股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付清。

  五、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年月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

  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附件目录:

  1.

  2.

  3.

  4.

  5.

股权转让合同 篇10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 ,该标的账面价值 元,每股账面价值 元;评估价值 元,评估后每股价值 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 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 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 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五、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

  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 页,附件 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 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11

  股权转让协议(样式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方同意转让,丙方同意受让甲、乙所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共计?万股;

  2、甲、乙方同意以每股?元人民币的价格,在?年?月?日前分期向丙方转让所持股权共计?万股,总金额为?万元;

  3、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选择受让全部?万股股权,并支付所有转让价格,则转让价格为每股?元人民币,总价款为?万元人民币。

  第一条?甲、乙方的义务

  ?甲、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甲、乙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以促使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完成。

  ?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甲、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甲、乙应积极配合丙方与质权人接洽,并尽快达成解除质押的有关约定,保证本合同项下股权的顺利转让。

  ?甲、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丙方在将要汇出各期转让价款前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乙方,并签订每期转让的协议,甲、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整套解除质押所需材料,并补足向银行解除质押所需要的差额资金;当丙方人员向银行解付自带汇票并支付到甲方在质押银行所开设的帐户内时,甲、乙应交付丙方所付资金对应的股权解除质押和办理股权过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协助丙方办理过户手续。

  ?本合同标的股权对应的银行贷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额承担。

  第二条?丙方的义务

  ?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丙方保证将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有关付款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股权过户方式

  年?月?日前一次性过户转让?万股;

  年?月?日前分批过户?万股,每批过户不少于?万股,具体过户时间由丙方确定,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乙方,并另行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

  ?就每期过户的股权和每期支付的转让款,甲或乙方与丙方(或与质押银行)将按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分别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以便各方履行;

  ?如果丙方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则甲、乙方按每股?元人民币转让全部?万股股权。

  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分期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乙方汇出定金人民币?万元;其中:付给甲方?万元,乙方?万元。

  ?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丙方将签订首期转让的?万股的协议,并按本协议和首期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和进行股权交割。

  年?月?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过户股权数量支付

  相应价款,甲、乙方切实保证丙方受让股权的过户后,丙方所支付的定金?万元冲减最后一期转让价款申的等额部分。

  ?在各期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丙方汇入甲、乙方指定帐户的价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本金,直至股权质押项下贷款本金清偿完毕为止。

  ?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在首期转让款和定金的基础上,补足全部转让款,则丙方只须支付总额为?万元的转让款,已支付的定金和?万股中多支付的每股元人民币应冲抵等额的转让款。

  ?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转让款后,应协助丙方办理股权过户的有关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费用(如印花税、过户费)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担?%;其余税、费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股权转让失败(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甲、乙方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和当期价款(如已支付)返还给丙方,本协议或分期协议终止执行;协议已履行完毕的部分,各方不予返还。

  ?如因甲、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失败,甲、乙方应向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l元/股。

  ?如因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失败,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还定金并应赔偿甲、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l元/股。

  第六条?股权的托管

  ?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乙方向丙方书面承诺将首期转让的?万股股权之外的共计?万股股权,委托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托管期限自本协认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托管期内,丙方的托管权限为除有限制的最后处置权以外的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含红利、送股和转赠股本等)表块权、提名权、提案权等。

  ?托管期间,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使用于损害甲、乙方合法权益的行动中;如丙方违反前述托管使用权的规定和约定,甲、乙方有权提出终止股权托管,并要求丙方赔偿甲、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托管股权数量依股权过户交割行为的实施而等额减少。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九份,协议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丙各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

  (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股权过户地人民法院起诉。

股权转让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照名称及号码:

  住址(或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名称及号码:

  住址(或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万元人民币以方式(注现金或转帐)分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已经具备转让条件且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盈亏分担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或乙)方(注:可由双方自行约定)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错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 %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诉讼。

  如未选择,则双方同意按上述第1种方式解决。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有通知、要求、本合同所涉之债务催收、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书或其他通信可交付或发送至本合同所约定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就本合同项下某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本合同所涉之债务催收函或其他通信,其中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投递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如派人专程送达,则签收日视为送达,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亦可按本款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向合同各方发送相关(法律)文书,无人签收或拒绝签收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直接送达时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法律)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任何一方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联系方式的,导致(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如果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后,则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审理机关。否则按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当事人确定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县)路号(会议室)订立。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留存一份, 有限责任公司留存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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