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通知书 篇1
xx:
根据我(公司)与xx在xx年x月x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xxx元债务,于xx年x月x日起转给。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xxx。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xx
xx年x月xx日
股权转让通知书 篇2
各股东:
本股东拟将持有公司XX%股权共XXXX万元出资额,以XXXX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在同等条件下,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东(签名或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通知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 公司 %的股权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的同意, 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六、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公司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通知书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方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全部万元转让给转让金额为万元。
二、转让金额于年月日前,金额万元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三、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双方均已认可。从年月日起(受让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转让方)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发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股权转让通知书 篇5
股权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在合同签订日,(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
3、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释义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
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之日。
第二条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其中%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权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1
应当在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2、支付方式: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万元。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生产许可证、发票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证、照、票据均应交由乙方保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任何属于目标公司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财产转移出该公司;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转让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方违约,不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它生产经营所属变更手续等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债权债务清理和承担
1、在转让成交日前目标公司所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由甲方及原股东承担。办理转让成交日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和新股东承担。
2、在转让成交日前发生的债务导致转让成交日后的目标公司被追诉,乙方应按原股份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债权、债务截止到20xx年月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一般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协议各方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