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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制度规定

时间:2024-03-10 18:39:41 综合文档

  下面是热心会员“taogucongtongwei”分享的加班制度规定(共3篇),以供借鉴。

篇1:加班制度规定

一、探索新路径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我们制定了这份规定。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二、边界定义

  加班指的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周末、节假日完成额外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裁办司机和北京分院司机。

四、管理细则

  1、领导员工使用车辆时需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人力行政部审核加班情况。

  2、驾驶员不能自行安排倒休或补休时间,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违反者将被视为旷工行为,甚至可能被解雇。

  3、安排加班的人员要积极完成任务,不得抱有消极情绪。

五、加班补贴政策

  1、总裁办司机:

  a. 工作日晚8点后出车补助20元;

  b. 周末出车补助150元/天(超过3小时按100元处理);

  c. 节假日出车按照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的3倍核算。

...(以下内容省略)

篇2:加班制度规定

  一、全新原则

  (一)工作必须规定

  加班应以完成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为前提,必须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

  (二)严格把控原则

  为保障职工休息权利,避免加班管理不善带来的负面影响,加班需由班组长申报并经局审批核准人数、工作量和时长,并严格审查加班费用,确保加班程序合规。

  二、详细规章

  (一)加班范围限制

  只有因完成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在法定休假日需要加班的情况,经过相关程序申报、审批、核准后方可计入加班。

  (二)非加班情形

  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可实行轮休调休、弹性工作制度等方式,确保职工休息权利和任务完成。以下情况不算加班:

   1、延长常规工作时间或周末工作的属于正常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不予计算;

   2、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进行的与正常职责相关的工作不计入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长和费用标准

   1、法定节假日包括: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加班时间按照正常工作日执行,超过3小时开始计算,在3-5小时内算半天加班费;6-8小时算全天。

   在加班期间进行电话或现场检查,发现脱岗或无故离开等情况将受到相应处罚。

   2、加班费用标准:

< p > 加班费用采取奖罚并重原则,在局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天再额外补助20元。

< p > (1)局设定的标准是:岗位薪水/ + 20元。

  (2)当加班时,如果发现有员工脱岗、擅自离开岗位、电话联系不上或者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后半小时内未上门揽收,每次发现扣罚50元;若发现员工脱岗、擅自离开岗位、电话联系不上或者故意延长投递时间,没有严格按照投递时限和深度进行投递,每次发现扣罚50元;如果管理支撑人员在加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不尽责导致业务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若出现用户合理申诉或投诉情况,直接责任人将被扣除全部加班费;如造成损失,则另行处理。

  三、审批与核发加班费程序

  1、在安排加班任务之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准时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领取总额后核发给符合标准的加班人员(当日值班人员提供考核情况)。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各部门必须高效开展工作,并严禁将正常工作推迟至节假日加班;若因为工作效率低下或管理不善而导致需要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出现,将视为工作失误而予以处理。

  2、高层管理人员应严格监督并防止虚报和漏报的情况发生;对于虚报或漏报的加班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处理。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篇3:加班制度规定

  为了优化加班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此对公司的加班管理制度进行以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对象

  适用范围为上海采埃孚转向系统(烟台)有限公司的管理技术人员。

  二、原则

  1、注重效率。各部门应组织生产经营并制定方案,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为目标,严格控制加班情况。

  2、保障健康。在安排加班时,必须考虑员工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加班频次、时长及与正常工作时间的间隔,确保员工健康。

  3、强调调休。员工加班后应首先安排调休,若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则可计入加班工资。

  三、认定标准

  各部门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才能安排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需连续进行生产、运输或操作的情况。

  2、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机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或施工作业的情况。

... (省略部分内容)

四、具体规定

  1、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已包含普通加班因素,在必要时须提前申请,并不予补偿(特殊情况除外)。每月16小时以内由科室经理批准;超过16小时须总监批准;原则上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超出需经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审批同意。

  2、针对因工作需要经常早出晚归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可经人力资源部审批采取加班协议制度以有效控制并简化操作。

  3、法定节假日需提前申请加班,不得补偿(特殊情况除外),需经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审批同意。

  4、技术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按照规定及时换休,原则上应在接下来两个月内完成换休。

  请假单是搬换休的通行证,要在上面写清楚为什么要加班或者换休,然后经过科室经理或总监批准,再提交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如果所在子公司没有设立总监职位,那么由职能科室经理来审批。如果因工作原因无法调整换休时间,就按照规定结算加班工资。

  所有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按照加班工资标准结算。

  五、不享受加班补贴的情况有:

  1、不论是工作日、公休日还是节假日加班,员工都必须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长。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会核对员工的打卡记录和实际加班情况。如果发现打卡记录缺失或不符合实际情况;

  2、未经审批私自加班和不办理加班手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