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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4-03-06 13:19:02 综合文档

  【导语】以下是热心会员“huangkaoouluxing”分享的学校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共3篇),供大家赏析。

篇1:学校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校的电力安全由专职后勤人员负责监管,他们会定期检查学校的电线,以确保电路畅通无阻。

  二、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线路改造必须由正规电工按照标准操作,严禁未持证上岗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插座和灯具等用电设施,以免因误操作或技术不过关导致火灾或触电事故发生。同时,私拉乱接线路、擅自增加插座和灯头行为也是被明令禁止的。

  三、后勤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容易出现问题的开关、接头等部位,一旦发现故障要及时予以解决。

  四、后勤人员应该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都要进行随时检查,确保心中有数。如发现存在问题的线路和设备,必须立即整改,以保障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负责人、维修人员需加强对本班级和各室内用电设施的管理,确保在无人使用时关闭相关设备。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快速加热器等设备,以避免总控开关跳闸或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需符合国家电力部门规范要求,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并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非后勤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八、任何发现违规用电行为却不采取制止或报告甚至纵容包庇者,同样将受到严肃处理。

篇2:学校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管理,确保电力使用安全,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电力使用规定。

  1、学校各处室、寝室、教室的电力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严禁私自改动或增设。如确需变更或增设,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学校指定电工进行安装。未经许可私自改动或增设者一经发现,将被罚款50元;若造成触电、火灾等责任事故,则当事人需承担主要责任。

  2、禁止使用非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饭锅、电热毯等。一旦发现将没收该电器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白天教室不得开灯,无人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拔热水器、充电器等其他电器。一旦违规将没收相关物品并处以50元罚款。

  5、功能性教室的灯泡如损坏,需报告宿舍管理员更换;线路出现问题须向管理员报告由学校指定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灯泡或调整线路。禁止连接其他任何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还将被处以50元罚款。

  6、违反本规定导致公私财产损失的,应按价赔偿,并对严重后果追究当事者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篇3:学校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责任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和安全办公室主任共同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2、总务主任和安全办公室主任定期检查教学用电和生活用电的正常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和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工作。

  4、值班教师每日交接时需巡视学校的电源线路、照明设施、插座情况、生活用电和电教设备,确保安全使用。如有问题,应立即报告总务主任和安全办公室主任,并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更改、移位、拆卸或乱接。

  6、发现电器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禁止随意拆卸。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7、要节约用电,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负责人在下班前必须关闭所管区域的灯光、用电器等设备。

  8、班主任老师通过安全课程和每天放学前一分钟的安全教育向学生传达使用电力的正确知识,严禁损坏电源设施和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和值班室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子或电热毯。大容量电器必须获得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安装,擅自设置者将予以没收。禁止设置大功率用电器的地方一律不得擅自设置。

  10、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打火、异味、高温或奇怪声音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切断供电。需请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后确认安全运行再继续使用。

  11、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是确保安全用电的重要措施,每月必须进行彻底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